一、關於會員輸出鰻魚(鰻魚苗、成鰻、以及加工鰻)
一、及蝦類之代售、介紹、包裝、裝運暨其他營業上之共同設施。
二、關於會員輸出計劃之議訂,業務之限制及其他必要之取締。
三、關於會員輸出各類鰻、蝦之標準劃一及檢查。
四、關於對外統一議價共同計算共同接受國外訂貨之分配運銷。
五、關於會員委託辦理共同採購分配及共同契約事項。
六、關於貿易糾紛之協助調處及同業糾紛之調解。
七、關於鰻魚輸出額及輸出價格之審核簽章證明事項。
八、關於蝦類輸出額及輸出價格之審核簽章證明事項。
九、本會因必要時得收買會員商品自行輸出。
十、關於國外市場之調查統計及開拓事項。
十一、關於政府經濟政策與商業法令之協助推行與研究建議事項。
十二、關於主管官署交辦事項:
十二、興辦前項第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、九,等款事業時應擬訂計劃
十二、經全體會員3分之2以上之同意呈請主管官署暨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方
十二、得施行。辦理前項任務必要時得設各種委員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