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(以下稱農委會)「外銷養殖鰻魚生產管理
證明核發要點」相關規定,販運商、出口商及加工廠之管理階層、
鰻魚業務從業人員及(或)共同採樣人辦理登錄時,應檢附近三年內
接受農委會或農委會補助、委託辦理之教育訓練課程至少三小時
之證明文件,合先敘明供參。
二、本次課程依據本會109年9月23日第18屆第4次理事會議決議進行辦
理規劃;本會會員免費參加,全程參與者可獲得研習證明書乙張。
三、時間及地點謹說明如下:
時間:109年12月22日(星期二)下午13時30分至16時30分
地點:長榮桂冠酒店3樓宴會廳(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63號)
四、檢附課程報名資料乙份,請於109年12月8日(星期二)前惠復,俾利
彙整作業。